企业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列支费用:
职工工资:
包括职工标准工资、加班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及各种特殊情况下支付的职工薪酬等。
职工福利:
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保,医保等。
办公费:
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的各项维修费及耗材,各类办公用品,报刊费,邮寄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等。
汽车费用:
包括汽车维修保养,过路费,保险费,汽油费等。
水电费:
企业日常运营需要支付的水费、电费及其他能源费用。
差旅费:
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补助等。
业务招待费: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交际应酬支出。
折旧费:
如电脑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其他费用:
包括房租、咨询费、诉讼费、运输费等。
广告费:
收入总额的8%可列支。
福利费:
以实际支付不超工资总额14%可列支。
工资:
人均工资1600元。
电话费:
在职人员5%每人每月400元,即如10名员工,月可列支电话费为200元。
社保费:
单位支付部分可列支。
咨询费:
收入总额的5%可列支。
运费:
取得运费发票均可列支。
租赁费:
取得租赁发票均可列支。
保险费:
指企业的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
捐赠:
税前利润的3%可列支。
财务费用:
指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可列支。
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防洪费可列支。
装修费:
装修总额分五年摊销。
会议费:
包括住宿、伙食、场地租金、交通、文件印刷及医药费等。
律师费:
购置办公用品的发票及审计费、律师费。
培训费:
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这些费用列支的具体规定和比例可能会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的不同和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照最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费用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