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竣工预验收
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施工内容后,进行全面自检,整改问题并自评合格后,提交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给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收到竣工报告后,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审查施工资料,形成预验收报告,指出问题并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复查。
竣工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预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附上竣工报告、预验收报告及整改情况说明等。
建设单位审核申请资料,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后,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成员名单,并提前通知各方。
现场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施工单位汇报工程建设情况,包括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完成情况等;监理单位汇报监理工作及预验收情况。
验收组实地查看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详细检查,同时检查工程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验收组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施工单位按要求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复查。
验收结论
验收组根据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情况,全面评价工程质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包括工程是否合格、是否同意通过验收等内容。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确认验收结果,验收报告一式多份,各方留存。
建议:
施工单位应提前进行自检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
建设单位应协调各方,确保验收流程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完成验收后的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