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高的处罚标准如下:
货车超高处罚标准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其他载货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处罚金额:
自地面算起在4米以上4.3米以下的(含4.3米),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自地面算起在4.3米以上4.5米以下的(含4.5米),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自地面算起在4.5米以上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处罚。
货车超长处罚标准
罚款100元,记1分。
其他相关规定
高速公路上超过限高限宽扣1分。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建议:
货车司机在装载货物时,务必遵守高度和长宽的限制,避免因超高被处罚。
驾驶员应时刻注意道路上的限高标志,确保行车安全。
如果不确定自己的车辆是否超高,可以咨询相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查看车辆行驶证上的核定载质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