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职责包括: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警察负责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警察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确保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管理交通、消防和危险物品:
警察负责管理交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同时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维护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警察负责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确保边境地区的安全和稳定。
执行刑罚和管理劳教人员:
警察负责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并管理和监督劳教人员。
参与社会公益工作:
警察有义务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帮助公民解决纠纷,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接受群众监督:
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群众,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这些职责体现了警察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中的重要作用。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