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所有财产。这包括收入、房产、车辆等。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这是夫妻双方通过劳动所得的基本收入,无论是由一方还是双方共同取得,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一方从事但另一方知情并同意的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投资股票、基金、房产等获得的收益也同样适用。
知识产权的收益: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创作、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而获得的收益,如稿费、专利使用费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否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包括其他未明确列出的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都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此外,如果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某些财产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所有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