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征用的审批和管理主要归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以及超过一定面积的耕地或其他土地,需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则根据国务院的规定,负责具体的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
具体到农田征用的流程,通常包括:
1. 确认征地的对象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
2. 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 征地申请获得相关政府批准;
4. 征地公告并组织实施;
5.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以上步骤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