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
地质勘测与分析
对地质情况进行勘测,包括地质的耐受力、承载力、含水率、土层分析等,并计算出地质的承载力等数据。
提供设计支持
根据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设计院可以为建筑物设计出安全合理的高度、荷载、打桩深度等。
选址与地下情况
为施工单位、甲方及相关单位提供选址最适合位置的地下一切情况。
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包括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项目管理
组织勘察团队进行实地考察和数据收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勘察目标进行勘察设计和方案编制。
-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并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
编制勘察报告,包括实地勘察报告、技术报告等,并提供给甲方咨询和解答相关问题。
监督与评估
监理方对勘察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勘察质量和安全。
监管部门负责对勘察项目进行监管和管理,批准和监督勘察活动,确保勘察单位和勘察人员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能力。
质量管理与责任
遵守执业资质等级制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责任。
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其他职责
对分包单位及使用的临时合同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参加工程安全鉴定、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
综上所述,勘察单位的职责涵盖了地质勘测、设计支持、项目管理、监督评估、质量管理与责任等多个方面,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合理和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