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约定管辖法院,但需遵守以下条件和限制:
当事人协议:
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地域管辖:
可以约定的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不得违反专属管辖:
不能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例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审级限制:
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不能变更级别管辖。
实际联系:
选择的法院地点应与争议有实际联系。
法律依据:
约定管辖的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需要注意的是,约定管辖不能替代法定管辖,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