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担保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债权人起诉:
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同时担保人需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强制执行:
如果判决生效后,贷款人和担保人仍未履行偿还义务,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限制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和解协商:
担保人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延期或分期偿还。若担保人永久无力偿还,则债务人只能独自清偿。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责任不会由家属承担。
物保执行:
如果设立的是担保物权(如抵押权),则债权人可以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保证责任:
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无力偿还时,可以将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抵值的范围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若为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债务。
刑事责任:
如果担保人存在拒绝申报或隐匿、转移名下可供执行财产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分期或延期还款:
在担保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也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或延期还款,以减轻短期内的还款压力。
综上所述,当担保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债务,同时担保人也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寻求分期或延期还款的方案,以减轻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