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费 属于工资福利。具体来说,过节费是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发放给劳动者的额外收入,通常被视为津贴或补助,并计入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过节费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此外,税务部门也明确指出,过节费应视为工资、薪金所得,需要按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在会计处理上,过节费通常作为期间费用进行核算,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过节费既不是单纯的福利费,也不是工资之外的额外收入,而是与工资一起构成劳动者的总体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并且需要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