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调动通常需要经过以下步骤和部门:
提出申请:
教师首先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调动申请。
单位审核:
调出和调入单位需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教育局审批:
教育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批。
办理手续:
办理人事、工资、档案等相关手续。
教育局领导讨论:
教育局领导集体讨论是否通过调动申请。
人社局签字:
教育局批准后,将调动人员名单报送到人社局签字,因为人社局负责管理教师的工资职称。
跨地区调动:
如果涉及跨地区调动,通常需要两地教育局、人社局、地区行政单位(如常务副县长或副市长)的主官点头同意并签字盖章。
教师编制一般归属于县或区教育局,而市直学校的教师编制则隶属于市教育局。教师在业务序列上归教育局管,但工资编制归人社局管。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差异,教师在申请调动时应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