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由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具体来说,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则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障当事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并为法律援助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法律援助机构是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包括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以及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因此,如果您需要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向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即可。